禮拜五的晚上,下班途中,在住處巷口買了湯麵,配著碳酸飲料草草解決晚餐,泡得有點軟爛的麵格外噁心,每吃幾口,就要用碳酸飲料漱口幫助下嚥。電視裡的職棒打得火熱,但我只是放空思緒盯著電視,曾經我也很喜歡看職棒比賽,隨著簽賭案一爆再爆,喜歡的老球員也相繼退休,如今我已經不認得球場上的那些球員,也不是很在乎他們是否認真在打球。我總是會在吃飯時看個電視之類的,在公司的話可能就會用電腦看日劇或是動畫。
時值春夏之際,白天其實挺涼爽,到了晚上,這間通風及採光都不佳的房子則顯得悶熱。因為吃麵而滿頭大汗的我打開電扇,霎時沾滿疲憊氣息的客廳稍微活了過來。房裡昏暗的黃光不時閃爍,「差不多該換燈管了」,我這麼想著,然後在沙發上躺下。
回想起這痛苦的一周,我實在連哭的力氣都沒有,從周一一早被告知所負責的案時程縮短開始,我與其他團隊成員到周三下班前都沒回過家也沒闔過眼,這期間我因為壓力而吐了兩次。周三下班後,回到家倒頭就睡,醒來已經是隔天中午。身為專案經理的我,一進公司便被叫進老闆辦公室,「關切」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被迫讓團隊開夜車的情況,這一聊就是兩個小時,在被問到為什麼不提前告知時間不夠的時候,疲憊的我終於壓抑不住火氣,大聲指責老闆不先評估就自砍時程,「時間是你砍的,我怎麼敢再跟你要時間,你是老闆你最大阿」諸如此類的話,換來的只有冷冷的一句「注意自己的身分,我是你老闆」。
如果霉運到這邊告一段落就好了,當天晚上我與好幾天沒見的女友碰面,在吃飯的過程中就覺得她神色有異,我在餐桌上對公司的種種抱怨她都好像沒有聽進去,而飯後就迎來這段關係的結尾。原因是她喜歡上一個工作上認識的朋友,儘管我早就知道也同意他們發展床伴關係,如今對方向她求婚,她也受夠了我總是在工作而將她曬在一旁,於是順水推舟提了分手。我原本以為自己能表現得很平靜,在她面前確實有做到,但在分開後我獨自在公園喝掉好幾瓶啤酒,每喝完一瓶,就將酒瓶用力地砸到某一面牆上,在我反覆做了四五次這個行為後,終於被巡邏的員警發現,兩名員警在看了我的證件後將我帶去派出所休息,雖然不是做了什麼違法的壞事,但是要跟警察接觸就讓我心情更加低落。
我無法忘記較為年輕的那位員警的表情,那是一種疲憊混雜著無力感而麻木的臉,他的五官很端正,卻籠罩著一股病懨懨的氣息。這個城市裡有很大一部份的成年人有著這張臉孔。看著他的臉,我心裡湧起一股罪惡感,倒不是因為半夜兩點在公園大吼大叫吵到鄰居睡覺,而是因為自己的行為,讓眼前這位疲憊的員警多跑一趟處理這種無聊的小事而感到羞愧。
「來,這罐烏龍茶給你喝,解酒啦!」一位年長的警員親切地招待我,但我的頭實在痛到無法說話,只好微微揮手致謝。
「你還年輕啦,等你像我這麼老了,你就知道很多事情不用難過,哭也沒有用啦!」年長的警員見我不太能說話,留下這句話就不再打擾我。我並沒有被他的話開導,反而更加憤怒,很廉價的憤怒對吧?就像路邊隨處可見的那種。我不過是個二十七歲的平凡青年,也會因為倚老賣老而感到憤怒,就像所有二十七歲的年輕男女一樣。我不禁覺得他只是單純在嘲弄我,試圖用一個大眾化的理由將我激怒。此刻我感覺就連地上的小石子都比我更特別,胸口彷彿被重擊一般的悶痛。我喝光烏龍茶,努力地站穩並讓自己看起來清醒一點,好讓警察大人們放我回家。
終於躺在自己床上時,應該是凌晨五點半了,這意味著三個小時後,我必須帶著酒氣與頭痛起床上班。那天同事至少問了四次「你要不要先回去休息?」即使是瞎了眼的人也看得出來我的不適,即使如此,我還是拖著疲憊的身體撐過了漫長的一天。
我並沒有睡著,閃爍的燈光有些刺眼,飽脹的胃帶來陣陣不適,使我無法繼續維持躺著的姿勢。我決定去頂樓。
我住的公寓頂樓有一戶小小的鐵皮加蓋,大概不超過十坪,從頂樓的樓梯口看去,就像童話故事中會出現的歐式小木屋一樣可愛。我探頭探腦地看著小屋的窗戶,裡頭透出微光,卻無法得知屋內是否有人。我知道電鈴是壞的,但還是抱著確認的心情按了下去,不出預期地沒有發出任何聲音。於是我輕輕敲了幾下中空的鐵門,清脆的叩擊聲迴盪在整個頂樓。
約莫過了十秒鐘,裡面傳來一陣翻倒雜物的聲音,接著門便打開,作家穿著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我面前。
「抱歉,打擾到你睡覺了嗎?」我帶著歉意問道,身體卻不客氣地跨進玄關。
「還好,反正我的睡眠時間跟貓一樣長。」作家聳聳肩表示,她對於我的來訪毫不意外,也完全沒有表現出任何客套的態度。作家是我在頂樓抽菸時意外認識的鄰居,因為年齡與興趣相仿而成為朋友。
作家的房裡堆著滿滿的書,還有各式各樣的制式表格,垃圾堆般的書桌前掛了一塊軟木墊,上面釘滿了她去日本取材時拍的照片。軟木墊上的照片每隔一陣子就會全面翻新,全端看她當時在寫的題材。
我抽著菸,癱軟在沙發上,沒有急著將這周發生的倒楣事說出口。她則埋首在書桌前,不知是在寫新書還是在準備給廣告公司的文案。我很珍惜這樣的時光、空間與朋友,每當感到疲憊時,能夠在舒適的地方有個人陪,卻又不需要太多言語的交流,總是能夠讓我從生活的緊繃中解脫。
「你會不會餓啊?剛睡醒好餓哦。」作家突然轉頭問我。
我的腳步很沉重,拖鞋打在地上發出踢踢躂躂的聲音,作家走在我前面,看起來心情不錯。現在已經漸漸溫暖,然而風吹起來還是有些涼意,夜晚更是如此。我提議走遠一點去夜市,作家卻只想去僅隔兩條街的便利商店,在黑漆漆的街道上,便利商店的燈光顯得特別明亮,使我不禁幻想自己是撲火的飛蛾。我們買了一手啤酒,還有數碗泡麵跟幾條熱狗,看起來就像是準備去開同樂會的小學生。
我住的公寓位於台北的某個偏僻丘陵上,雖然樓層不高,但立足於半山腰,視野比想像中來得更廣。初次遇見作家時,是剛搬到這裡不久時,凌晨兩點,她靠著頂樓的矮牆,叼著一根菸,隔著輕巧的眼鏡眺望市區。不時在公路上呼嘯而過的車流,有點像LED版本的流星。晚風有些躁動,她的長髮與周遭的樹林一同被吹得沙沙作響。
聽到樓梯口鐵門關上的聲音,她轉過頭來看著我。
「嗨,沒看過你,你是新搬來的嗎?」
倒不是因為她外表姣好才讓我一直上樓,只是想找個能面對面說話的朋友,作家因為工作的關係(對,她就是作家啊),大多時間都在家裡,要找到她非常容易,樓上就住了位朋友,好像回到大學時期,同學們都住在校區附近,不管是吃宵夜、夜遊還是喝到通霄都很容易成行,出了社會以後,要是還能保有那種生活,時間可能會走得比較慢一點吧。在別人眼裡看來或許我們的關係很曖昧,但我不想破壞這份安全感,所以一直很小心地克制自己不要越過紅線,最多就是有次我倆喝到酩酊大醉,相擁入睡而已。
回到頂樓小屋,她俐落地將鑰匙扔向書桌,然後脫下身上的薄外套,露出居家的貼身背心,一雙纖細的手看起來白皙又光滑。
「我跟女友分手了。」在喝完一瓶啤酒後,我突然脫口而出。
原本不是下定決心什麼都不說的嗎?我暗自後悔,大致能猜到接下來劇情的走向。作家雪白的手臂受到酒精的催化,開始透出誘人的粉紅色。
「為甚麼?」她並沒有表現出太多驚訝,語氣聽起來像是在問我晚餐要吃什麼。
「被戴綠帽了。」我簡短地說。
「這不是你的性癖嗎?」作家很清楚我與前女友的關係,因此這樣揶揄。
「不,這次是真的,被人搶走了。」我盯著手中的酒說道。
「也許是我太莫名其妙了吧。」
「不是莫名其妙哦,是獨一無二。」作家彷彿說了什麼名言般的神氣。
是嗎?像我這樣的平凡人獨一無二嗎?二十七歲,不上不下的私立大學畢業,在不大不小的中型企業擔任普通的職員,領著跟平均薪資一樣的薪水,每天下班最大的興趣就是窩在書桌前看書或看電影,這樣的我很獨一無二嗎?這些話像怒濤一樣襲捲我的心,但我卻沒有問出口。我低著頭,從眼中流露出對自己的失望,斗大的淚珠滴落在酒杯裡。
或者,我不是對自己失望,而是有人看穿了我的內心。我搞不懂。
作家靠了過來,用泛紅的雙臂環抱著我。
作家身上混雜著酒精與洗髮精的味道,此刻正逐漸沾染我身上的雄性氣味,我跪在作家身後,雙手捏著她的腰,將陰莖使勁地塞入她的身體裡。我聽見心裡有個聲音在問:「你是不是達成長久以來的宿願了?」、「剛剛的眼淚是為了現在這一刻嗎?」
我無法回答。我的思考能力已經被作家雙腿間的嘴唇給吞噬,而我的嘴也堵住了她的嘴,兩片舌頭就像交配的蛞蝓一樣纏綿,我嘗到了菸草的味道,她應該也是吧。
我在她的小屋裡洗了澡,洗到一半時門外傳來作家的叫聲,說是我的手機響了。
打來的人是前女友。若不是我在洗澡,可能馬上就接起電話了,現在我則多了一些能夠思考的時間。
她打來做什麼呢?是被那男人甩了嗎?還是發現沒有我不行?不,我未免太自戀了吧,說不定跟這些事一點關係都沒有,只是要來拿遺留在我家的物品而已啊。我跟作家你一句我一句,猜測前女友的目的,最後在作家的催促下,我終於鼓起勇氣,顫抖著雙手撥出了電話。
在接通之前,時間好像停下來了,反覆的嘟嘟聲就好像時間在原地踏步,當聽到下一個嘟聲出現時,心裡就安穩了一下,多希望能夠被困在這兩聲嘟之間,不要出現任何雜音打破這個平衡。
「喂?」平衡被打破了。
「你剛剛找我?」我費盡力氣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麼顫抖。
「我剛好在你家附近,要不要喝幾杯?」她的語氣一派輕鬆,完全沒有剛跟我分手的感覺。
「我正在鄰居家,剛好也在喝酒。」停頓了一下,我說:「不如妳也過來吧?」
作家的眼睛瞪得跟乒乓球一樣大,並將兩隻手掌攤平,做出了一個無聲的疑問。「好。」她爽快答應。
我催眠自己,剛才只是嚇到胡言亂語,不是因為想見她才開口邀請。
她還是這麼讓我著迷,交往三年多,對她的愛好像沒有減少過,不論是俏麗的外表,還是稱不上良善的內在,至今都能讓我魂牽夢縈。我初次見到她是在某個夏天的音樂祭中,當時她孤身一人站在草原上,在人群外默默地看著偌大的舞台,臉上的表情該說是冷漠嗎?或者說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。她穿著一襲全黑的薄紗洋裝,頂著俐落的短髮,看上去十分有個性,台上震耳的搖滾樂作為她的出場曲再合適不過。那時我喝了不少酒,藉著醉意鼓起勇氣邀請她一起看接下來的演出,而當晚我就在她下榻的旅館與她纏綿了。
隔著矮桌,前女友在我對面席地而坐。她沒有帶酒,看來並不是想喝幾杯而已。一旁的作家為了掩飾尷尬看著手機,將自己縮在沙發一角。
我低著頭用力吸著鼻子,想確認空氣中是否還殘存淫穢的氣味。
「妳怎麼會來這裡?」我打破沉默問道。
「來附近跟朋友吃個飯。」
可惡,這個女人竟然還有心情跟朋友吃飯。
「騙你的,其實是來找你的。」
「找我?」
「我可以抽菸嗎?」她轉頭問作家。
「請。」作家看著手機,低著頭回答。
她從提包裡拿出香菸點燃,我發現她抽的不是平常的淡涼菸,而是比較濃的紅色萬寶路。
「你那天狀況不太好,我想再跟你好好談一談。」她吐出一陣白煙後說道。
「有甚麼好談的?」
突然間我驚覺,對於自己那天說了甚麼話,其實並沒有甚麼印象,這很正常吧,畢竟那幾天我累到無法思考,在吃完那頓飯之後我剩下的記憶就只有瘋狂地悲傷與被請進警局。是不是那天我說了甚麼,才招致了現在這種下場?
「要談這種事情,不如下樓到我家吧?」我明白一旁的作家尷尬程度已經破錶,於是這麼問。
「還是在這裡吧,萬一等等我們之中誰崩潰了,至少還不至於在你朋友面前相殺。」她笑著說。
「你這麼說也沒錯。」不過我可不記得我有甚麼暴力的前科。
我明白她與我分手的原因,是因為我花在工作的時間上實在太長,工作讓我徹底變成一個行屍走肉的人,我的身上已經感受不到一絲年輕的活力,唯一讓我感到放鬆的時刻,就是沉浸在作家煙霧瀰漫的小天地裡面。是的,就連跟前女友在一起的時候都不比那段時光更放鬆。這樣的我,還有必要挽回這段感情嗎?我不禁這麼想著。要脫離現在的困境並不難,我只需開口答應她,換一份不這麼忙碌的工作就好,但無論如何我都說不出口。誠實地說,目前的工作對我來說並沒有這麼重要,我不是把工作看作人生第一順位,而是我正在享受這份工作帶來的疲憊與壓力,即使它們已經勒緊我的咽喉,快使我窒息。
她等著我開口,菸一根接著一根,作家則是被凝結的空氣趕到書桌前故作忙碌,但我相信在這個氣氛中,她根本什麼東西都寫不出來。我被困在自己的思緒中,啤酒一口接著一口,欲言又止。不知過了多久,我終於開口。
「我不會為了妳放棄現在的工作。」我正眼看著她,準備來場正面對決。
「我知道的。」她不甘示弱地盯著我。
「我跟你也認識四五年了,你的病態我瞭若指掌。你以為我不知道嗎?」
「在我陪你走過憂鬱症最嚴重的時候,我就知道你是個病入膏肓的人。不,或者該說你天性如此?你從不吃藥,總是說著這樣會殺死自己的原貌,你是個自戀過頭的人,愛著這樣的自己。你總是像個羊水裡的嬰兒,對自己以外的事物充耳不聞,只顧著探索自己的內心。」
「你那天在抱怨工作的種種時,你以為我看不出來背後的快感嗎?你渴望被同情,然而在受到同情後卻又得寸進尺,讓人無所適從,這才是最糟糕的部分。」
「我可以忍受你的陰暗面,但是那毫無節制的自憐漸漸讓我覺得噁心,你到底想要獲得多少同情才會滿足?我仍然愛著你,但是我的包容已經到極限了。」
她喘著氣說完這段話,終於按捺不住淚水,從眼眶中氾濫而出。
我啞口無言,長久以來,在孤獨的夜裡對自己所說的話,竟然分毫不差地從前女友口中說出。我沉默良久,遲遲無法對眼前哭成淚人兒的前女友做出回應,嗚咽聲在小屋中盤旋,不斷地朝四面八方向我襲來。
作家仍然盯著書桌前的電腦。
她滿懷失望地走了,我想我們不會再見面。我將自己推進暗無天日的深淵,是我自己摧毀了通往光明的棧道。她伸出手想將我拉出黑暗之中,我卻寧可待在谷底頹喪。然而,比起前言所述,更讓我感到無力的,是暴露了我的真實的拙劣演技。我深知深植於心的劣根性,但卻不引以為恥。然而我同時也明白抱持著這種心態難以在社會上立足,因此本能地想掩蓋自己的真實。如今,就算世界上只有她一人看穿我的偽裝,我也無法厚顏無恥地繼續頂著這層假面行走在路上。羞恥感在全身上下竄動,使我燥熱不已。我被擊倒在沙發上,將身體蜷縮成球狀。作家從前女友走後就坐在我身邊,溫柔地來回撫摸我的背,剛才那些話她都聽在耳裡,丟臉使我覺得每一下撫摸都如同利刃劃過一般的疼痛。
夜空被月光照得通明,路邊不時傳來汽機車的引擎呼嘯而過。